网络犯罪谣言这类谣言一般是捏造一些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1、网络灾害谣言,指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2、网络恐怖谣言,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3、网络犯罪谣言,指捏造骇人听闻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等情绪,同时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4、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发公众抵制,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指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并造成不良影响。
典型案例:2023年12月31日,网民罗某杰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杜撰许昌东区某厂发生爆炸火灾的不实信息,并拼接外省某仓库火灾视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致使该视频大量传播,引发公众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0日,网民李某振、李某莲为博取同情、吸引粉丝进而直播带货,利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妻子离家出走”“丈夫工地干活被砸昏迷不醒”“工地老板被抓获”等系列虚假信息,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振、李某莲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3日,网民张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一男子殴打痴呆丈母娘”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宋某豪等人在网上大量发布广告招揽客户,并有偿为客户提供点赞、刷评等虚假流量服务,非法获利10余万元,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目前,宋某豪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