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古归元 普法之窗 【以案释法】利用网络打击报复 造谣传谣害人害己

【以案释法】利用网络打击报复 造谣传谣害人害己

近期,青岛网民郭某在某饭店工作期间,因与店主刘某存在矛盾纠纷,离职后在抖音平台散布不实言论,意图吸引网友注意,借助舆论给刘某施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警方经过调查取证,很快将郭某抓获,郭某也因散布不实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临沭警方提醒您:

公安机关将依法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呼吁广大网友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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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m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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